2013年7月31日 星期三

阻止他們拿到終身俸

我沒有法律背景,其實這件事法律也很難幫得上忙了,都是因為有國防布的關係。

義務役士官遭虐死案的起訴,讓許多人不滿。但是法律上的觀點和一般民意的觀點本來就不相同。所以大家覺得最有問題的人,反而求處的罪則並不是很重,這是走法律途徑的無奈。

不過,有一點是我們民意可以做到的,就是阻止這些有問題的志願役的爛東西拿到終身俸。

我們必須要求國防部,不論這些爛東西是否已經辦退伍了,他們都該被勒令退伍,並且註記為不榮譽退伍(我知道美國有,台灣有嗎?),不這樣處理,難道我們還要付給這些爛東西終身俸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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